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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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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来逼债,于路没有办法,将还没装修好的酒楼给抵押给了债主,店子也盘了出去,但还有几十万的大窟窿。于路辍了学,捡起了他爸做蚝烙的鼎锅,开始对岸海滩边摆摊赚钱,一边还债,一边供养两个弟弟上学。

于路当时虽然很苦闷,但是并没有绝望,他想着,等两个弟弟都长大了,兄弟三人一起还债,不用几年,这笔债就还完了,那时候他应该也还年轻,青春还没有完结,他依旧可以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家里出事的时候于林15岁,上初二,于南11岁,上四年级。于林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孩子,在于路的强令下勉强读完了初中,然后就跑到外面去挣大钱了。于路没有走,一是因为蚝烙摊子的生意还可以,二是因为小弟于南当时还在上学,他得留下来照顾于南。

结果于林这死小子第一回出去,就被传销组织给搂进去了,他背着于路跟人借了十万的高利贷,梦想着三个月就成为百万富翁,结果不到三个月,传销组织就被端了,组织的老大跑了,钱自然一分也没捞回来。把于路气得要死,将于林往死里揍了一顿,于林咬紧牙关一言不发,在家养好伤后,又跑了,说是要去赚钱还债,不会拖累于路。

然而一年多后,警方通知于路,说他弟弟于林参与制毒被依法刑拘,判处无期徒刑。听闻消息的于路如遭晴天霹雳,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弟弟会为了钱去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于路去监狱探视,于林却避而不见,他满肚子焦虑和怒火无处发泄,踢得自己脚趾头鲜血直流,冷静下来之后,却开始责怪自己,是不是当初打得他太狠,所以于林才铁了心要赚钱还债,甚至不惜做违法乱纪的事。

于林入狱几个月后,一个年轻女孩抱着一个还未断奶的孩子找上了他们家门,说她是于林的女朋友,两人未婚先孕,现在于林进去了,不可能能出来,女孩不愿意帮他抚养孩子,便将孩子送回于家来,于路要就带着,不要就把孩子给送人,反正她是不可能会要的。

于路抱着当时只有10个月大的于冰哭笑不得,于林18岁就当爹了,那个女的才17岁就生孩子了,他们这里是流行早婚早育,但这也未免早得太吓人了点。扔肯定不能扔,说到底还是于家的血脉,那双长得像于林的眼睛就是最好的明证。还没结婚的于路就开始了他的奶爸生涯。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多久,于林的债主也找上门来了。于林这混账东西,不知道在干什么,出去把自己混进去了,债务却一分没减。于路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熬过来的,旧债未去,又添新债,还多了个讨债鬼,还不出债,被姓黄的一群人揍得苦胆水都吐过,他很多次都想抱着于冰一起从渡轮上跳下去,追随他爸去了算了,但是看着白白嫩嫩的小于冰,还有那纯真无邪的没牙笑脸,他就狠不下那个心。

他带着于冰在对岸做生意,好在这孩子仿佛知道他的难处,很少哭闹,也没大灾大病的,就那么顺顺当当的长大了。然而生活处处都有难处,对面的海滩被人承包起来了,摆摊做生意要一大笔进驻费,每月还要交租金,于路交不起钱,这生意自然做不下去了。好在当时岛上也开始开发,游客日渐多起来,他就把生意搬到了家门口来做,生意不如之前那么好,只能勉强还得起高利贷的利息,其他人的债务暂时就不能还了,好在先前那些债主都是家里的亲朋好友,慢慢还不要紧。他在等于南长大,等到于南毕了业,能帮自己一把了,才能有摆脱这些债务的可能。生活也不完全没有希望,比如这两个孩子一天天长大,他的希望就越来越大对不对?

于路将车子停在早上卖早点的地方,旁边的几家小摊早已经摆好了,有卖蚝烙的、炭烧生蚝的、炒果条的、甘草水果的、牛肉丸的,等等,都是本地的特色小吃,做生意的多半都是妇女老人,只有于路一个年轻小伙子,挤在一堆妇孺老人中间,人家做生意只赚点日常开销,一天就出两次摊,中午傍晚卖一卖,天气不好、心情郁闷还不来,不像于路,一家子的生活指望全在这上头,生意要从早忙到黑,不管刮风下雨,除非台风来了。

一个大妈跟于路打招呼:“阿路,怎么才来?这靓仔是谁啊?”大妈饶有兴趣地看着跟于路一起来的男人。

于路笑了一下:“我朋友,过来帮忙的。”他扭头看了一下对方,确实长得还不错,是个有款有型的帅哥,就是额头和眉角的伤有点碍眼。

男人果然很自觉地来帮忙搬卸东西,迅速将于路的摊子给摆起来了。

两双手果然比一双手快多了,于路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要是这人吃得不多,留下来也没什么不好。但是,哎,自己都养不活呢,哪还能再养活个大男人。

是个高手哇

摊子一支好,就有客人来了:“阿路,来一片蚝烙,要蚝多的。”来的是于路的一个老主顾。

于路赶紧开火刷锅:“好嘞,六叔,马上就来,先自己找地方坐。”

于路的蚝烙做得地道,不仅外地游客爱吃,本地人也喜欢来光顾。蚝烙是本地的特色小吃,几乎家家都会做,但是会做和做得好是两回事,做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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