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2 / 3)
了。想着时间不等人,如果云彩真要转行那就真得早做准备。所以云团团便决定帮她走走门路,先将人送到省医院去。
到底是想做护士还是医生,还是最终觉得收钱这活也挺好,那就看云彩自己的选择了。
贺之亦想到柜子里云彩抽空给云团团绣的鞋垫和做的内衣裤,不由觉得她的这两个姐姐都比她哥哥懂事。无论值钱不值钱的东西,都惦记她们这个妹妹。
不过云团团也极好,哪怕现在被两个哥哥气到了,也没一竿子打倒一船人。
云团团喜欢泡脚,贺之亦早就知道她这个习惯了,也特别喜欢云团团在个人卫生上的一些习惯和坚持。今天在外面跑了一天,云团团泡脚的时候,贺之亦就搬了个小板凳坐在脚盆前。
肉呼呼的脚丫一点都不脏,脚指头也长得很好看,不过指甲有些长,已经将今天穿的袜子顶出了个小窟窿。贺之亦这会儿坐在这里,就是准备给云团团将有些长的指甲剪了。
这男人有强迫症的,用修复古籍文物练出来的手艺给云团团剪指甲,还非要什么长短弧度对称。
之前都是云团团自己剪,但贺之亦总觉得剪得不对称,这回袜子破了,贺之亦便觉得这事还得他来。
“这么暗,要不明天早上再剪吧。”担心贺之亦会剪到肉的云团团,好不担心的劝了一句。
贺之亦摇头,今天不剪完他肯定睡不好。
两人正说着话呢,大队长就过来了。
大队长看到屋里有亮光,透过穿户看过去,就正好看见云团团一个人坐在炕上,于是大队长便走了进去。
彼时云团团一只脚在水盆里,一只脚搭在贺之亦腿上的毛巾上。而贺之亦则坐在矮了大半截的小凳上一手抱着云团团的脚,一手举着指甲刀……
饶是见过世面,大队长也没想到他会看到这一幕。清了清嗓子对二人说道:“忙着呢。”
云团团和贺之亦都愣了一下,随即一个缩脚,一个起身。
“二叔怎么过来了?”云团团问这话的时候还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屋里的挂钟。
晚上七点四十五分。
“昨天下晌有封小贺的信送到我那了,我早上过来你们没在家,这会儿过来瞧瞧。”
大队长说完就将揣在衣服里的信递给贺之亦,贺之亦一看信封上的字,眼底就飞快闪过一抹厌恶。
贺之亦:“多谢二叔。”
“幸亏村子里有二叔,不然我俩也不敢走的这么放心。刚我们还说明后天去趟省城呢。”云团团用刚刚搭在贺之亦腿上的毛巾擦了脚,一边起身一边让大队长坐下说话,“我们俩这隔三差五的往外跑,十天半个月的不着家。若不是二叔将村子治理得井井有条,还不知道我们家怎么样了呢。”
听到云团团这么说,大队长不禁心忖:旁人家这样不着家的,可能会危险些。但你云团团的家狗从门口路过都得蹑手蹑脚,生怕吵着你。
大队长去镇上开会的时候也不是没去镇医院瞧过那九个流窜犯的。
那么多人竟一个都没死,还全都瘫在床上动不了,若说你不是故意的,怎么可能?
看到他们九个的惨状,大队长和很多人就都生出一种「还不如死了」的念头。
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吧,在医院工作的云彩和在邮局工作的云敏都被人围观了好几天。
虽然都在打听云团团,可心中也对她们姐妹升起了不敢得罪的心思。
生怕惹了小绵羊,再将那只母老虎给招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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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寒喧,送走了大队长,云团团才与贺之亦锁了院门和屋门回屋来。
“谁的信?”见信就放在炕桌上,而贺之亦却明显不想拆开它,云团团不禁好奇问他,“家里的?”
“我只有一个家。”听到云团团用「家里的」这个词,贺之亦直接反驳道,“我家就在这里。”
“那是。我在哪,你的家就在哪。咱们才是这世上最亲近的人。”顺毛撸了一句,云团团便拿起信封打量了一回。
信封上有邮戳,从哪发出来的一目了然。见上面是承恩市,云团团便也知道贺之亦为什么这么情绪化了。
“想看就看吧。”见云团团拿起信,翻来复去的看信封,贺之亦哪怕不想知道这封信上写了什么,还是让云团团拆开来了。
一两年都不联系他,现在又突然联系他,肯定没好事。
云团团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更想知道这封信里写了什么。只是让云团团没想到的是这封信比她能想像的还要无耻很多倍。
在云团团看来,做为母亲贺兰芳至少能装一回慈爱,然后再对贺之亦提要求。可这封信里,贺兰芳竟然直接对贺之亦提要求,让贺之亦去改口供将崔星辉放出来。
压根就没想过贺之亦如果真的去改了口供,这件事情会对贺之亦有什么影响。
如果贺之亦改口供,那之前的事情就成了诬告,而诬告他人又让人坐了一年的牢贺之亦要承担的责任法盲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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