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节(1 / 3)
其实猪血这玩意儿,南北朝的大官贵族才不吃,是被萧靖提前发明出来。
时人尚未有食用猪血的习惯,直到明清时候,才流行起来。
“管他呢,好吃便宜就行。”萧靖也喝了一碗猪血汤。
他砍下两条猪腿,打算孝敬给娄太后。亲妈有养猪场的股份,寿命又长,接连熬死了三个皇帝儿子,每一次政变都有她的影子,简直就是北齐的隐形大boss。
讨好一下她,不过分吧?
还有最肥美的一大片猪五花,应当做成红烧肉,滋味才最美。煮熟的肉以肉罐头的形式封存着,能吃好久,是送给亲朋好友的必备佳品。
母猪没有蛋,高洋爱吃的小丸子汤是没指望了。
但猪肝是好东西,能补血补铁,眼下的猪肝没有污染和抗生素残留,多吃也没事。古代的普通人吃肉少,想要吃猪肝吃到胆固醇超标都难。
萧靖打算做几罐猪肝粉,送给张嫣。
她人在宫里,不能太逾矩,吃饭也不能按照自己的心意。万一吃得不好,每周舀上两勺猪肝粉,也能给她补补身体。
他带着食材回府,多余的好肉赏赐给身边的随从,护卫是自己人,关键时刻能保护他,每人得四斤并不过分。养猪场的管事分得三斤,小领导嘛,肯定是有肉吃的。
还有其余猪肚猪心猪肠子,腥气很大,但好多村民都看得眼馋。
除了肠子里的屎,连猪尿泡都可以吃!
萧靖下令,把内脏分给养猪场的员工,让各家各户都吃点荤腥才好。王爷不缺一口吃的,对于他而言不算什么。
但养猪场的员工和家属们都乐得跟过年似的,小孩跑来跑去,喊得嗓子都哑了:“这比过年还好!”
前几年到处打仗,耗费甚多,民间的粮食都缺乏,更何况肉食?
只有司马衷那种极品憨憨,才会呼吁大家没粮食就吃肉。
有一户的老祖父都快六十岁,吃到了儿媳妇煮的猪肺,软糯不费牙,竟然都激动得哭出声来。老头抹着眼泪,怀疑道:“我,我这是吃肉了?”
小孙子问他好吃不,老人连个味儿都没尝出来,只知道肯定好吃。
“对,爹再吃一块吧。”
崔大头是个孝子,他把菜里的猪肺都挑出来,拨到老人的碗里,让老头子能多吃几口。谁知道老头子还能不能活到春天?
说不定吃一口少一口了。
老头指着儿子崔大头,道:“王爷请我们吃肉,大头要努力干活才行。”
他又看看能跑能跳的小孙子,道:“孩子力气小,干不动厉害的活计,就去割猪草。把猪喂得肥肥的,以后少过不了你喝肉汤的时候。”
“还有大头家的。”他低垂着头,“你们这些婆娘,别多嘴说闲话。王爷是什么人,老往外头嚼舌根子,不好。”
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崔大头明白老爹说得对,老头的年纪大,但脑子精得很。汉子依着老爹的吩咐做事,半年后因为表现优异,获得“养猪小能手”的荣誉,还分得了一整颗硕大的猪头!
可把隔壁的邻居给羡慕坏了。
此为后话不提。
……
回到王府的萧靖,他先把猪肝泡在水里,这样能浸出血水,尽量减少猪肝的腥味。如果有条件,往浸泡的水里加柠檬片,能增香去臭,口味是最理想的。
但是南北朝的中原没有柠檬啊!
无奈,他用了葱姜,去腥的效果差点,但勉强能行。换水冲洗几遍,他把猪肝放在锅里煮熟,捞取血沫,再用砂锅慢火烘干。
等烤干最后的水分之后,猪肝能碾成褐色的粉末,这便是做好的猪肝粉。
他用勺子舀了一口,砸吧砸吧嘴品尝:“还行吧,不难吃。”
但也没好吃到哪儿去。
他满怀着心意,把猪肝粉装进去干爽的陶瓷罐子。这么一小罐猪肝粉,一周吃一到两回,够张嫣吃很久了。
他还连夜做了红烧肉,加了甘甜的米酒,慢火煨了足足两个小时。四方的肉块被染上了焦红的颜色,看起来十分漂亮。
他只等明日吃中午饭的时候拿过去,张嫣肯定饿了。
明明才分别没多久,但他更想她了。
同一日,宫女小张看着天上的太阳,她想舅舅了。她最近琢磨一件事……她想要学高洋的字。
为什么呢?
因为她知道萧靖肯定是想当皇帝的,可皇帝就那么一个,哪里有这么好当啊?
阿淹上辈子死得早,连最后谁当了皇帝都不知道。文宣帝高洋死了,孝昭帝高演也死了,但高演有太子啊。
高演废了侄儿,才当上皇帝。如果萧靖心不够黑,说不定还真搞不成大事。
光是父死子继的继承法,就能像拦路虎一样,把他拦在皇帝的太极殿前。
“舅舅要怎么办呢?”
“舅舅是那么善良的人,他肯定不会乱杀人的。高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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