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节(1 / 2)
关郎中很意外,原来他不是替长广王拿东西。
而是给自己的。
他的心头暖暖的,感动得要死,常山王的责罚过重,是长广王一再施以援手。他的嘴里都是感激的话,才被人送出去长广王府。
等转过弯,看不到人了,他打开药瓶,闻到浓郁的药香味。
抹一些在手臂上的痛处,只感觉到一阵清凉,疼痛被舒缓了许多。
“长广王心善啊,所以才能得到郡君这样的好女子。”关郎中感慨,“只是听闻郡君出身卑微,难以为正室。”
可惜了这么好的姑娘。
有一个算一个,靠着这段时间,长广王在尚书省的名声都好上数倍。每个被常山王鞭打的,几乎都暗中得到了长广王府的药。
高演揍人有多狠,他们就有多感激高湛。
尚书令多好人啊,从不打骂,还送药,众人可不就向着他了?
萧靖回家跟张嫣说:“他们都说你是个仙女,助人为乐,热心极了。”
少女的眼神闪闪发亮,她缱绻地抱着他的腰,笑起来像一只狡诈的小狐狸。
她这一世既无父兄相助,又没有不凡的家世。不在百官当中做些好名声出来,以后谁选她当皇后?
连李皇后这样出身名门的正妻,要不是高洋坚持,都差点被鲜卑段氏拉下来。
“舅舅,你会选我当皇后吗?”
“不选你选谁。”
作者有话说:
这个世界好多个元氏女,公主或者宗室,都嫁给了高氏的男人,或者高氏一党的亲戚。
元氏是北魏拓拔氏的汉化姓氏,北魏分裂成东魏和西魏。东魏被北齐高氏取代,西魏被北周宇文氏篡位。然后北周灭齐,后来宇文氏被杨坚灭掉,接下来是隋朝。隋炀帝挂了,李渊李世民父子起兵,建立唐。
大概这就是北朝的发展……只要我男主活得久,他还能见到李世民。
明天阿瓘出来了,剧情会比较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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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湛不荒唐(62)
◎长广王的侄子救了一人◎
天保三年, 正月
短短一个月的事情,让阿瓘快速地成长起来。
他擦掉落在肩上的血雪, 心里早已一片麻木。
疯狂的北齐皇帝带着一千百保鲜卑, 一人带两骑,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库莫奚族的领地内。粮食没带,每人带了半头猪肉, 以生肉为食,以冰雪解渴。
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
因为高洋怕库莫奚人遥遥发现炊烟,早早转移了。
被主人家发现了, 还抢劫个屁啊!
他是带人出来打劫牲畜的, 肯定是要出其不意,再造一笔大的!
库莫奚人驯养的牛马多,在北齐皇帝的眼里就跟肥羊一样, 不狠狠地打劫一笔都对不起自己。高洋摸到身上的铠甲, 感觉跟冰块一样冷。
但他的心是火热的,十分兴奋。
他用杀人的环首刀砍下来一整条猪腿,用刀刃切成大片,吃得狼吞虎咽的。他旁边的小个子戴着面具,似乎有些犹豫。
“阿瓘,可是后悔了?”
“不后悔,我吃!”
阿瓘以前总觉得自己能吃苦, 肯定能照顾好自己,结果现实告诉他太天真了。外头的生活让他知道,他原来是这么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
生猪肉的气味很大,脂肪都结成白花花一大片, 外面抹了薄薄一层盐, 又咸又腥的味道恶心得他险些吐出来。
但男孩摘下面具, 他捂着嘴,强迫自己咽下去。
他吃了半斤生肉。
吃生猪肉算什么。
高洋用刀锋串过一片生肉,品尝到残留的血液味道,似乎还有些享受:“若在战场上真没有吃的,人肉也得吃。灾荒年间,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先吃小孩,再吃女人。”
二叔说起来云淡风轻,仿佛不是什么大事。阿瓘的心神一震,竟然要吃人肉……
他,还学不会。
冻伤的战马被高洋下令杀了,毫不可惜。因为没了可以再抢,抢了库莫奚人的,什么都有了。
最重要的保持战力,不能叫军队饿肚子。
阿瓘学着习惯这种生活,甚至还仰着头去喝马血。看到曾经的战友举着刀走过来,一头黑色的公马眼睛蓄满了泪水。
“嘶——”
它嘶鸣着,撅着冻伤发黑的蹄子,却没有踢人。下一秒,一刀下去,温热咸腥的血液流到阿瓘的喉咙里,算是不错的营养品。
这是口热乎的。
因为高孝瓘是皇帝的侄子,所以他是第一个喝马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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