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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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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狗不遵日期,强行取金,可见山下发生了大事。我们既然已经得罪人,以后的日子恐怕要更苦。我们不如杀了这个走狗,把金沙分了,再趁乱逃走?”

这个寨民是一个聪明人,竟然三言两语把同伴们说动。他们本来安安分分在族里过日子,谁愿意来矿山吃苦?

侬智高过了一段“皇帝”的日子,没想到自己会被贱民生擒,又要杀他。寨民们爆发暴动,把他强行按在冰冷的金沙河里,一刻钟后,人没了生息。

兴于黄金,死于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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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长公主要带着十五万大军挺进广源州,消息一出,交趾国十分震惊。

交趾国王李德政在位二十几年,统治有方,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胆子大,到底对大宋有些敬畏,只是向广源州索要黄金和其他物产,没敢正式驻军广源州。

广源州境内的交趾人立刻逃回国内,禀报国主:“这位公主的驸马狄青是打过西夏的人物,侬智高不敌宋军,被狄青所杀!邕州等地已经被宋军重新占据,这位公主放出豪言,要把我们都驱除出来,不走就要砍头!”

有交趾大臣问:“国主,我们的黄金该怎么办?”

交趾国王李德政揉了揉眉心,那还能怎办?他和侬氏父子打过交道,却对这位大宋公主从未了解。

不是说大宋公主们最温柔知礼吗?

怎么来了这样一个追着砍人的泼辣婆娘!

她男人也不管管她!

对了,她男人叫狄青,带人砍了数千叛军。也许大宋公主横行霸道,都是狄青唆使的。

交趾国王李德政沉思了半日,下令:“派遣象军,布阵,先试探再说。”

他想了两种情况,宋军外强中干,不堪一击,广源州以后还是为他所控,甚至能纳入交趾版图。若是宋军真打赢了——

那就把广源州还给人家呗,他占了几十年便宜,虽然便宜没占够,但也没亏。

志冲在广源州驻扎了一个月,让当地百姓恢复生活秩序。她向朝廷上书,请求重新安排官吏。她举荐了几个广源州当地的读书人,又把诸将中有才华之人留在广源州做官。

离开广源州,公主往安德州的方向行军。安德州位于大宋和交趾国的边境,她陈兵在侧,俨然有进入交趾国境内的意思。

双方都在试探。

交趾国王李德政亲率象军,镇守在国界的另一端,他派遣使者,请求鲁国长公主退兵。志冲戴着凤冠,穿着霞帔,告诉使者:“听闻交趾国主曾亲至广源州,州人招待得可好?来而不往非礼也,国主是不是应该请我去升龙城(交趾国国都),观光游玩?”

好一个观光游玩!

志冲查过广源州本地乡志,得知交趾国王李德政在宝元二年亲征广源州,将侬智高的父亲侬全福掳到升龙城一事。既然你能来入侵我国土,为什么我不能进军交趾?

使者哑口无言,只能把鲁国长公主的意思转达给交趾国王李德政。李德政下令象军分成两阵,形成一条夹道。大象身躯庞大,比土墙还高。但凡宋军有胆子走在夹道之中,他若命大象冲锋,宋人会被踩成肉酱!

他赌大宋公主不敢走过来。

志冲爬上云梯,看到对方的象阵,顿时就乐了。她看过自家的历史:“都说以历为鉴,若是象军真的无敌,为何祖父亲率象军,未能收复燕云十六州?”

宋太宗曾培养过象军,驯养了很多大象。然事与愿违,象军在宋辽战场上发挥不出优势。

狄青一点就明白:“契丹多骑兵,能胜象军。我看过了,他们的大象没有铠甲,只是肉身。”

只要是肉身,再皮糙肉厚,也是会怕疼的。大象的皮再坚韧,小刀割不开,大刀难道砍不进去?

志冲冷笑一声:“还有大象的眼睛,用箭给我射!”

狄青率领三千骑兵,提刀冲锋在前。阵中埋伏着弓箭手,专门瞄着大象的眼睛射击。交趾国的大象是步军的克星,可是面对着灵活的骑兵,只有被挨揍的份儿。

一头头大象发出嘶鸣,交趾国阵内乱作一团,有士兵被发狂的大象踩死。有大象被射中眼睛,双目流血,完全失控,四处奔逃。

交趾国王李德政大惊失色,急忙撤军回升龙城。鲁国长公主下令缓缓逼近,无须追击,不远不近地跟着就好。

她倒真有几分像观光客,主人请进门,修行在个人。

志冲觉得自己挺文明的,她只是想到别人家里作客而已。来都来了,主人家不请她吃顿饱饭,说不过去啊!

有国主在前方“开路”,公主在后面吃吃吃,十分快乐。她听闻南方炎热,水稻可以一年几熟,宋军打开了交趾国人粮仓,炊烟从营地上升起。

吃别人家的,不心疼啊。

狄青冲锋好几回,看到交趾国内有一种树,生长的果子硕大无比,有冬瓜那么大。他见有野猪啃食果子,果肉是黄色的,野猪的吃相十分香甜。

这种果子应该是无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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