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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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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手下跟蒙古人收购羊毛。绝大多数人搞不懂这位的想法,但是他愿意拿钱换羊毛,谁不乐意把他当大傻子宰割?

“别人买羊毛, 是连皮子买的, 好做成毛毯……”

“这位可好,他不要最值钱的羊皮,他只要毛!”

蒙古人觉得这位大人是一个绝世罕见的傻子, 傻子花大价钱买来臭烘烘的羊毛。而巡抚大人也觉得别人是傻子, 他差遣门人去收购羊毛,赚来的钱是他的家业。他是买卖羊毛的第一人,搞钱的事情永远都是跑得快的吃肉,跑得慢的吃屎。他跑得这样快,岂不是能赚得盆满钵满?

等他的羊毛买卖做稳之后,他成为行业的老大,往后数年的羊毛产业还不是他说了算?

类似垄断的意思。

大同这边的经济是越发兴旺, 大部落的贵族会用牛马换来锅、食盐、茶叶、瓷器和丝绸。一些小部落的牧民会驱赶着羊群过来,他们专门做羊的生意。第一步割下来的羊毛卖一个价钱,第二步卖羊皮,皮子能加工成鞋靴和衣裳等物, 最后卖的才是光溜溜的羊肉。

因为卖的人多了, 一时间大同的羊肉和牛肉价格比猪肉、鱼肉还便宜。百姓走在集市上, 能听到响亮的叫卖声——

“牛肉,昨天现杀的牛!一斤牛腿肉只要十二厘!”

“肥羊,带膘!一斤羊肉只要十厘!”

有一个挎着菜篮子的妇人经过,她停下来看着屠夫铺子上的鲜肉。她看上一条颜色鲜红的羊腿,伸手摸了摸,是干爽的,没有掺太多水。她脆声问:“羊肉能不能再便宜一些?”

屠夫嘿嘿一笑,道:“六娘子要是买上四五斤肉,我给你搭上一个羊头如何?羊头拿来熬汤,放点花椒香的很……”

妇人翻了一个白眼,花椒的价格日益疯涨,被一群蒙古人抢得高了。她若是炖一只羊头,需得花上一把花椒去配,太浪费钱。蒙古人来了城里做买卖,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羊肉变得便宜,坏处是蒙古人爱买香料回去,香料变贵了。

“我不要搭的羊头。”妇人指着一堆腰子,“把这些都给我,我拿回去给我家的补补。”

“好嘞。”

屠夫一下子砍下整条羊腿,上称,有七八斤重。买菜的妇人也是豪爽,她把沉甸甸的羊腿连同羊腰子放到篮子里,给钱,走了。

牛羊肉的价格便宜,在大同吃得起肉的人变多。如今人们能过上吃肉的日子,如果这都不叫好日子,还有什么叫好日子?

大同的发展是瞒不住其他人的,往来的客商都说大同有钱,传来传去竟然叫大同得了“小江南”的美名,说是这个地方跟江南一样繁华富裕。大同是明朝九个军事重镇之一,同为九边,旁边还有一个太原。

太原是晋王一系世袭的封地,第一代晋王是太祖皇帝和马皇后的第三子。如今的晋王朱知烊是第八任晋王,他得知大同的形势一片大好,心里有些不舒服。

就好比“我年年都考第一,旁边的学渣竟然偷偷努力,企图卷死我”的心态。

这十几年以来,山西地区一直以太原府为中心。若是在三四年之前,大同可比不得太原。

虽说大同也有世袭的代王,可是现任代王的父亲在孝期荒淫,曾被皇帝废为庶人。期间大同府十年没有藩王,要不是看他家老的小的实在可怜,弘治皇帝也不会把庶人的儿子重新封为代王。代王一系当了十年庶人,他家被吓破胆子,从此不再料理当地的军政要事。代王不插手大同的事务,只管自己王府的一亩三分地。

晋王从前暗暗瞧不起代王,他努力上班,别人不上班。

可是人家啥也不干,封地发展得比他好。代王又得了一个儿子,对方给晋王发帖子,这下可把晋王气坏了。

代王从前已有一个庶长子,这会儿他再有一个儿子,那就是两个儿子。

晋王他没有儿子,一个娃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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