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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第3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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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爱分享歌老毛病又犯了。

注1来自蔡依林《亲爱的对象》,在写的时候正好循环着这首歌,好适合(不过这好像是一首写gay的歌)。

但我觉得歌词也很像余檀和谢之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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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玫瑰

“你别乱说话。”余檀不许谢之煜胡言乱语。

“怎么乱说话了?难道你不是我老婆?”

“我不是说这个呀, 是你说的前面那一句。”再这么余檀都不会咒元仪,因为她是谢之煜的妈妈。

谢之煜的看待问题的角度永远奇特,他看着余檀笑得没正行:“哦, 所以你是不是也得叫我一声老公?”

“叫你个头!”

余檀伸手要打谢之煜, 被他机敏抓住手腕。

谢之煜将余檀的手反扣到头顶上方,和她十指紧扣。余檀不肯, 要从挣脱。

一番挣扎,她气喘吁吁。

谢之煜用额顶着余檀的额,接纳她吞吐的气息,低哑的语气:“你喘什么?”

余檀的胸腔还在起伏, 不想理会谢之煜。

谢之煜说:“怎么体力还是那么差?”

“你在说什么啊?”

“以前体育课绕操场跑两圈都要你的命,现在是不是更不爱运动了?”

“不要你管。”

正说着, 谢之煜那只拥有顽强生命力的手机又开始响。

依旧还是元仪打来的。

谢之煜是彻底不打算接了,余檀也没再让他接。

在和弦铃声的伴奏下, 谢之煜对余檀说:“不用担心婆媳问题,你不用怕元仪,不喜欢她大不了一辈子都不见她。”

余檀倒是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想想甚至有点后怕, 若是让元仪知道他们两个人闪婚的事情, 元仪会不会杀到她家里?

余檀脑子里甚至都有了一些可怕的画面。

元仪是绝对的精致利己主义。

在这一点上, 谢之煜早已经看透彻。

当初元仗着丈夫对自己还有一些感情,她费尽心思取得谢之煜的抚养权,为的是能够利用谢之煜来远程操控谢家。因为有谢之煜, 元仪才能源源不断从谢家获得抚养费, 并且这绝不是一笔小数目。

香港说得好听是什么国际大都市, 不过也是一个重男轻女的腐朽之地, 谢家那么大一个家族, 谢之煜这个男丁自然是不容忽视, 老一辈人的骨子里都还裹着老旧思想。

幸而元仪早早完成“点灯”任务,在族谱里受到认可。所谓母凭子贵,若是没有谢之煜,元仪在偌大的家族里也挺不起腰杆。

离婚这件事错不在元仪,她雇的私家侦探拍摄到丈夫在外面包养情妇。

男人总是滥情,家里一个,外面还要一个。元仪能够理解,但不能共情。她不爱就不爱,潇潇洒洒离开,爱了就爱了,再轰轰烈烈结婚。

元仪当然爱自己的儿子,不过她更爱自己。

在谢之煜最需要母爱的时候,元仪忙着规划自己的未来。她绝对不是坐在家里混吃等死之人,手头上有了钱,也忙着去找机遇、创业。所以元仪经常不在家,把谢之煜丢给保姆丢给自己的妈,再让他寒暑假去香港和那边的爷爷奶奶培养感情。

二十一世纪初,创业凭的就是一股子胆量。元仪的作风和手腕,远比一个男人要更加果断。她更会借势顺势,再踩着男人的肩膀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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