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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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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顿了下,继续道:“当然了,其实我萧正峰并非外人所想大公无私之人,而是也有自己的私心。只不过即便是私心,只要做的是并不妨碍他人,且有利于他人,便是互惠互利,利己利人的,便堂堂正正,问心无愧。我从十八岁开始在边疆带兵,如今已经六年了,这六年里,我到过无数个地方,所带兵马累计过十万。这都是我的本钱。”

“本钱?”阿烟歪头打量过去,帐子里暗,她看不真切,只看到这男人的鼻子一个刚硬刚挺的剪影。

萧正峰笑意渐渐消失,沉声道:“是。”

“我养兵练兵,这都是以后的本钱和资历。我以前带过的兵马,多达十万之众,这其中约莫有五万人马,今天我虽不是他们的上峰,可是如今我萧正峰如果想,依然可以调动他们,这就是本钱。”

“权利有两种,一种是你在其位,所以这个权位就赋予了你这种权利。还有一种,哪怕你是一介白身,依然有人愿意心甘情愿不计代价的追随,这就是一个人自身影响力的权利。”

阿烟两世为人,其实也是看过世情的,只是如今听了萧正峰这番话,不免震撼无比,她侧脸望着这男人,想着这男人日后权倾天下的局面,一时不免想着,原来这一切并不是只因为萧正峰乃是一代名将,还因为他与生俱来的这种天赋,这种无意中便已经将权术玩弄得炉火纯青的本领。

萧正峰见阿烟久久不曾说话,只怔怔地望着自己,一时倒是笑了,逗道:“怎么,吓到你了?我原不该给你说这些的。”

阿烟摇头:“没。”

她伸出手,去摸了摸那黑暗中可见的高挺鼻梁,心里却是想着,这男人实在是和当初所以为的憨厚醇良正直无畏差别太大太大太大了!这分明就是一头狼,一头狡猾的狼,一头站在悬崖最高处昂首统领群雄的狼!

这样的人,也幸好是自己的夫君,也幸好不是父亲的敌人,要不然,自己和沈越便是重生一百次,也斗不过他啊!

萧正峰这边动作倒是快得紧,阿烟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这一批金银运送出去了。有一天阿烟去后院种菜的时候,一时好心,便看了下地窖里,却见那里的门是半开着的,显见得里面是已经没什么东西了。

她越发纳闷,想着自己经常出入这里,竟然没发现半点痕迹?当下实在是佩服这男人佩服得紧,做事这么利索能干,筹谋个事儿真是滴水不漏,偏生对自己又是如此细心体贴周到,在榻上又是那般勇猛。

她光是想想便觉得满心里的幸福几乎都要溢出来,这辈子能嫁给这么一个男人,真是再也不用操心什么,凡事儿听他的就是。

偶尔间她也想起李明悦,便琢磨上辈子萧正峰是怎么和李明悦过日子的?想来想去,总觉得这男人上辈子必然不是那么疼爱自己的女人吧?

每当这个时候,她心里竟然有种不可言喻的喜悦感,总觉得自己沾了个大便宜,又有些欣慰。两个人过日子过得如今,她的心态比开始的时候放得平和了,整个人也轻松了许多,不再为了家里的事儿操心筹谋。这么放松之余,每日里受着这男人的疼爱和怜惜,自然是一日更比一日地把这个男人看得重了。看得重了后,自然越发生出女人家的小心思来,不但这辈子的干醋要吃,就连上辈子的陈年老醋有时候也隐约想泛酸。

夜深人静,来个不讲理的想法就是——你上辈子怎么就和别人过了呢?想想就恨不得回到上辈子把那个懵懂无知的自己给恨恨地挠一下,告诉她赶紧去找萧正峰吧,这才是个世间仅有的好男人。

至于上辈子的那个李明悦呢,想想萧正峰到底是爱自己远超过这个人的,她也就越发知足了。

这么瞎想一番后,她也是惊了一跳,自己怎么如此小肚鸡肠呢?

罢了,还是别去想了!

如今天气越发暖和了,眼瞅着外面走动的人都是穿着薄衫呢。这里虽然远不如燕京城来的暖和,可也是四季分明的。

锦江城的姑娘比燕京城来得奔放,天气一暖和便迫不及待地把五颜六色的衣服都裹在身上,把个小腰儿扎得紧紧的,露出腰线,再把上面领口之处开得低低的裹紧,让上面的秀发越发现眼,走起路来十分的吸引人。

别说阿烟了,就是青枫等人见了,都不免脸红:

“这锦江城的姑娘,怎地这个穿戴呢!”

开始的时候实在是看不惯,后来时候一长,也就习惯了。大家都那么穿,仿佛颇应该有一点入乡随俗的意思?可是阿烟和青枫到底不习惯,也就穿着从燕京城带来的衣服。

萧正峰把那一成的财宝只留了一箱子金银来放在家里做日用,其他的都换成了票子,三千两一张的票子,厚厚的一沓子,放到阿烟手里沉甸甸的呢。阿烟随意翻着看了看,并不只是一家钱庄的,分了全国各地十几家钱庄的呢,知道是这男人处事谨慎,怕引人注意,这才特意费了周折的。

那边从江南夏侯家采买的侍女也都到了,有四个呢,每一个都是看似相貌普通,却极为机灵聪颖,话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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