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2 / 3)
成为了绝大部分行政案件的执法主体。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具体的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律师会参与其中,对行政执法的实体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
这项工作以前唐秋水是跟着梁渠一起做的。现在她已经执业,可以自己一个人做了。
执业之后遇到的第一个法审案子,是违法搭建。
堰桥街道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小区内有人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擅自在车库二楼搭建砖混结构建筑物,并将房屋一楼二楼整体改扩建。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拟对房屋业主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
这个案子和赵巷搭建阳光房的情况极为相似,不同的地方在于,该案违法建筑物的实际搭建人和现房屋产权人并不一致。
该案相对人提出陈述申辩,称涉案房屋是其于2021年通过公开拍卖获得的法拍房。其获得该房产后,未对房屋做过任何外观或面积的改造,所谓的违法建筑物在其取得房屋产权之前就已经存在。
故相对人坚持认为,其不应当对他人搭建的违法建筑物负拆除义务,并向堰桥街道发出告知函,称若街道执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其将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收到该告知函后,堰桥街道那边也比较谨慎,目前正式的处罚文书还没有出。
这天上午,唐秋水独自去堰桥街道参加了这个案子的法审会议。
起初其他几位与会人员还心存疑虑,担心唐秋水年纪轻,经验不足。
可几个回合的对话下来,大家发现她每一个发问都直击要害,给出的解决方案有理有据。对本案的焦点问题也有详细的说明,还展示了一些本地的司法判例。
最后唐秋水说出她的结论:“虽然相对人否认其为违法建筑的实际搭建人,但其作为涉案房屋目前的所有权人及实际占有人,必须履行对房屋使用状况进行监管的义务,确保房屋处于合法状态。所以将其作为整改责任人,是合适的。”
城管问:“法律依据是?”
唐秋水说:“我没有找到具体的法条,只能根据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中的原则性规定进行推论,不过崇城已有的类似案例都是这么判的。”
接着她把梁渠在群租问题上的解决方法活学活用,“我的建议是,可以先和相对人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督促他自行整改。如果他不配合,再做出限拆决定也不迟。”
执法人员表示很受用,街道负责人亦说可行,并赞她考虑周全。
唐秋水微笑着说应该的,并说正式的法审报告她回去之后写完发给他们。
散会后,一出堰桥街道大门,唐秋水淡定的模样便不复存在。她站在马路牙子上长长地呼气,高悬的心总算落了下来。
天知道她刚刚有多紧张,下衣摆都快被捏成碎片了。
她打了个电话给梁渠,准备跟他汇报一下法审的情况。
梁渠先问她的感受:“怎么样?”
唐秋水如实回答,语气里有着明显的激动与雀跃:“好紧张,不过我假装得一点都不紧张。”
能想象那个画面,可惜没真正看到。梁渠请求:“下次能不能让我一起去?”
其实今天梁渠本来想和她一起来的,但是被唐秋水拒绝了。以前是没有办法,现在都执业了她才不要人陪考呢。
她义正言辞地拒绝:“不能。”
梁渠遗憾“哦”一声。
唐秋水顿时心情大好,笑容焊在嘴角下不来。
她步伐轻快地往前走着,曾经觉得磨脚的高跟鞋如今越穿越合适。
天蓝气清,风也温柔,她在电话里的声音不自觉地软了下来:“今天的法审能这么顺利,还是要谢谢梁律师。”
梁渠明知故问:“谢什么?”
“帮我彩排那么多次啊,要不然我今天一定会更紧张。”
她今天之所以敢单枪匹马地过来,是因为底气十足。而她的底气源自她面面俱到的准备,也源自梁渠不厌其烦的指导。
不对,不能说是指导了。因为现在的她已经具备了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她不再依赖于任何人,是当之无愧的主角,而他只是在帮助她走戏而已。
说完不等梁渠再开口,唐秋水就要挂断电话,“哎呀不说啦,我进地铁了,半小时后见。”
梁渠说:“嗯,路上小心。”
半小时后,唐秋水坐到工位。
卸下肩上的托特包时她发现,包的底部居然起球了,摸起来像毛躁的发尾。她才买了没多久哎,果然盗版的质量不太行。
她随口和李其琪抱怨了句,又说想换个包,问她有没有店铺推荐的。
李其琪当即给她推过来一张微商的名片,安利:“加她,她专门卖a货的,质量比正品都要好。”
唐秋水两眼放光:“真假的,我看看。”
她点了添加,对面秒通过,并且像是设置了自动回复一般,直接就给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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