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家属院 第65节(1 / 3)
可惜民警似乎对市民被扒窃的糟心事,一点儿都不上心,甚至见怪不怪,敷衍地质问陆之瑶:“你确定是被偷了吗?你有证据是被偷了吗?你什么都不确定,就来这报警,如果情况不属实,就属于报假警,你要负法律责任的!”
在那声声凿凿的逼问之下,让陆之瑶产生了自己才是一个小偷,正被警察严厉拷问的错觉。
所以,民警这话的意思,是打算能吓退一个是一个,他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吗?
陆之瑶听出他话里的意思,觉得自己找到自行车是彻底无望了,她一个外地人在北京,能依靠谁啊?
可陆之瑶有着一颗充满力量的虎胆儿,民警越是这样吓她、为难她,就越坚定了她要报警立案的决心。
被扒窃的人是多,警察也确实不能够每一件都管得上。但至少从她踏进派出所那一步开始,她就没打算空手而归。最起码,她之前还特地用心记了一下,这辆车两个脚踏板之间的编号,为的就是万一发生什么小概率事件,还能做到有迹可循。
陆之瑶在派出所和民警斗智斗勇,强硬要立案的态度,让民警觉得她还真不是好随便糊弄的善茬。几番纠缠下来,民警还是硬着头皮,给陆之瑶录了口供,立了案。
不过就算立了案,在派出所经历了这一段,陆之瑶大约也明白,找回自行车是没什么指望了。
满世界,真心想帮她找自行车的,恐怕只有她自己。无论别的什么人,哪儿有什么真心呢。
陆之瑶情绪低落地回到沈家,可刚一进门,眼泪不知怎么就委屈地溢了出来。
她是这家的客人,她能感觉得出来,原本自己就有点儿讨这家人的嫌。现在她又弄丢了他们家的自行车,这下,他们是不是更该恼她了?
一想到这,陆之瑶的眼泪,流得更厉害了。
沈岁进听了她说的事情原委,耐心安慰她:“一辆自行车,丢了就丢了呗,又不是不能再买。你也别太当回事,是小偷偷车恶心人,你再把自己给气坏了,不值当!”
梅姐鲜有和善之色,也轻声对陆之瑶说:“你这孩子,别把你干妈他们夫妻俩想得那么小心眼,为了一辆自行车,还不至于怪你。毕竟谁也不想被偷东西不是?”
陆之瑶从小到大,从来没接受过这样的教育:丢东西,是可以不被责骂,甚至是可以被原谅的。就连最疼爱他的舅舅和舅妈,都会为了她丢掉原本该交的四十块补课费,而时常凝重着脸色,一遍又一遍,不放心地叮嘱她:下回不许再丢了啊?
那种不信任,何尝又不是一种二次伤害呢?
陆之瑶眼里的泪,不但没有被沈岁进和梅姐的安慰话语止住,反而彻底汹涌了一次。
陆之瑶暗暗下定决心:将来她一定要变得很有钱!这样,她的孩子丢了东西,她就可以满不在乎孩子丢了东西后,是不是该被责怪。
她甚至还会用那种,丢了就丢了呗,没什么大不了的态度,好好去安慰孩子丢失东西后的慌乱惶恐心情。
只有丢过东西的人才懂,其实最着急和难过的,是丢东西的人自己。而旁人毫无意义的指责,只会加剧当事人晦暗的心情。这种行为,不仅会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还对找回东西没有任何意义。
丢失的东西,不会因为几句过嘴瘾的谩骂而自己长腿回来。可丢了东西的孩子,却会因为这种无意义的过分指责,从而变得懦弱和胆小。
兴州的老家,和沈岁进的家,两个风格迥然不同的家庭,形成了剧烈鲜明的碰撞冲击。这种撞击,在陆之瑶的心里,埋下了一颗善良的种子。她更愿意,成为后者,从容而淡定地去处理,人生中不断突发的棘手难题。
果然,傍晚,等沈海森和徐慧兰陆续回到家中,他们听了陆之瑶丢自行车的事,一点儿都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甚至还邀请陆之瑶,明天和他们一起去自行车市场,挑选一辆适合女生骑的女士自行车。
徐慧兰说:“明天上午吧,我请半天假,去市场重新给你沈叔叔买一辆自行车。瑶瑶你也一起去吧,干妈也给你买一辆,校园比较大,很多学生也都爱买一辆自行车,骑车去上课。”
沈岁进刚考上大学的时候,徐慧兰也这么说过,要给沈岁进买一辆自行车,在京大里穿梭骑行。可沈岁进自从爱上了跑步,就更喜欢步行了。
于是徐慧兰就把那辆自行车礼物,换成了一个最新款的p3。这个p3,成为了沈岁进每天晨跑的必备品。
陆之瑶望着沈岁进,想拉她也一起去,毕竟她在这里,只认识了沈岁进这么一个同龄人。
没想到,沈岁进却微红着一张脸拒绝了:“明天上午,我准备去图书馆学习,小陆,你和徐阿姨我爸他们去吧。”
要命,他们早上准备几点出门啊?别撞见单星回刚好在门口等她才好。
沈岁进在心里急眼了,心眼一下子多长了七八个,正愁该怎么和单星回通气儿,让他明天早上避开徐阿姨他们。
陆之瑶说:“小进姐,我今天在小混血的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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