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1 / 4)
赵明月既然真的决定要开店,沈旭跃当然是全力支持的,他也知道,这个只是暂时的,等以后他们都工作了,店子肯定就不开了。沈旭跃对北京比赵明月熟悉多了,他很快就找好了房子,而且房东也好说话,等他们搬进来那天起才算房租,所以现在只等学校放假,赵明月搬进去。
到期末了,大家都在专心复习准备考试。大学里一年就这么一次考试,当然要重视。沈旭跃学校比他们学校要求严格一些,每学期都还有一次期中考试。
天气越来越热,蚊子也越来越多,这个多是相对的,比赵明月老家可是少多了,因为蚊子喜欢潮湿的环境,北京干燥,蚊子就少很多。但是这个年代的生态环境太好了,到处都是草地树木,蚊子相应就有了藏身之处,到了晚上,就循着汗味找上门来了。
大家为了第一次考试有个好成绩,都在挑灯夜读,而学校熄灯时间是夜里十点半,过了十点半,就只能点蜡烛了。蜡烛不能在床上点,容易引起火灾,那就只能到桌边去看,天气热,没有空调、风扇等一切降温设施,大家就用桶子接了水,将双腿放进桶子里,既能消暑又能驱蚊。
钱斯盛伸出手在胳膊上猛地一拍:“怎么回事,蚊子怎么都叮我啊。”
赵明月嘻嘻笑:“这说明你的血甜,而且天性乐观。”
“说我血甜我倒觉得没什么,天性乐观这是什么说法?”钱斯盛不大理解地说。
赵明月说:“根据研究表明,o型血是最招蚊子的血,而在所有血型里,o型血是最乐天派的,由此证得,你天性乐观。”
钱斯盛看着赵明月,点头:“好像说得有那么一点道理。”
李春梅也不看书了,看着赵明月:“老幺,那别的血型呢?”
“我也不太清楚,下次你们去图书馆自己去借那本书看吧,那是外国科学家研究出来的。”赵明月只是对招蚊子的血型印象比较深刻而已,因为她自己也是o型血。
高东方伸了个懒腰:“我背这些年代,脑袋都木了,为什么春秋几年发生什么事,还需要我们都记下来啊。”
“因为你是学历史的。”毛剑兰说。
唐卫华说:“你们都饿不饿?”
李春梅说:“饿,但是也没有干粮啊。”
唐卫华嘿嘿笑了一声:“我这儿有,吃完饭的时候我特意多买了三个烙饼,每人半个,过来领,我就懒得起来了。”她说着拿出一个纸包。
“大姐,你就递过来呗。”钱斯盛懒得动弹。
唐卫华说:“我反正是用筷子夹着吃的,你们要用手拿我也不介意。”大家看了半天书,手心里都是汗渍和灰尘,确实不适合直接拿着吃。
赵明月将双脚提出来,第一个跑到外面去洗手了,然后一阵风一样跑回来:“谢谢大姐。”学了大半个晚上,这会儿真有点饿了,来半个饼,还真觉得滋味好极了,“明天晚上的夜宵我包了。”
高东方吃着饼:“来点二锅头配着就更好了。”
钱斯盛忍不住噗地笑了:“二姐你跟谁学的啊,二锅头就饼?”
高东方说:“自创的,穷人的活法。喝了酒,感觉特别好,还能写诗呢。”
“那明天我去整一瓶二锅头给你,你写两首诗来。”钱斯盛笑眯眯的。
高东方摇头:“算了,起码也得等考完试再喝,要不然误了考试怎么办。我虽然爱喝酒,但是酒量不行,一喝准要睡死过去。”
赵明月问:“你们考完试都回老家吗?”
唐卫华和李春梅都说要回去,钱斯盛就不用说了,高东方说:“我准备和几个老乡去旅游,还有老秦也一起,男的女的都有,你们谁去?”
赵明月对旅游这事儿挺心动,但是她现在得要开店,走不了,想到这点,估计沈旭跃也是郁闷的,自己还没问过他的暑假打算,就已经把自己的暑假计划下来了。
没人响应,毛剑兰说:“我不回去,准备去找点事做。”
赵明月说:“剑兰你要找什么事做?”
毛剑兰摇摇头:“暂时还不知道,北京这么大的城市,应该能找到临时活干吧,等放假了再说。”
赵明月说:“等我店开起来,看看情况怎么样,要是需要人手,你来我那帮忙吧。”
毛剑兰点点头,笑了:“好啊。”
终于考完了试,该回去的都回去了,没回去的也都各自有了去处。赵明月租的房子在北京最繁华的商业街——西单,当然不是正街,正街的铺面都是国营单位,而是与正街隔着一条马路的街道,那片儿基本上就是个小杂货店之类的,行人也比较少了,租的是一个四合院的一间房子,临街的一间。
沈旭跃自己做了一个招牌,用粗毛笔写上——“制作成衣”,挂在了门头上。赵明月还做了一套样板,一套非常漂亮裙子,挂在门口,开张做生意了。
红火
房子是租的,缝纫机是从方姨家借的,剪刀、熨斗、线头是赵明月最大的投入。店主只有赵明月一个,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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