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吾家有女嫌狼小(1 / 2)
雨渐渐大了起来,一开始是熊周背着岚夜林狂奔,最后却是岚用瘦弱的身躯,背着熊周,一脚深一脚浅的探索着。
她的手脚头脸几乎被树枝和荆棘刮得不成样子,中途也不知摔倒了多少次,但每一次,岚总是将自己垫在下面。
所以,当来到眼前的林中猎户小屋之时,熊周的胸背没有任何泥点,而岚却像刚刚从沼泽中被捞出来一样。
岚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她只是一个无知的女仆,哪怕熊周陷入神志不清的状态,但他的手指总是在关键的时刻,给岚指明方向,就好像他宿命的最终归宿,就是这座木屋一般。
岚小心翼翼的将熊周放上床,而后才将“水鱼”剑放在了桌面上。
她憎恨刀剑,因为刀剑只会带来伤害,她不懂如何去使用这柄宝剑,但她还是带着,一路上一次次摔倒,却没有舍得丢弃。
因为她想着,如果遇到豺狼野狗之类的,总是能够拔剑保护少爷。
木屋的摆设很简单,床,桌子,酒葫芦。
她用“水鱼”将大葫芦剖开,到外面接了雨水,这才小心翼翼的脱掉熊周的衣物。
身上的伤痕触目惊心,罗克敌的刀,没有任何的留情,虽然已经将背后的箭头削平,但前肩还留着半截箭杆子。
岚不敢拔出箭杆,因为担心自己会害死少爷,她只是平静的替少爷清洗着伤口。
她很想哭,但她不能哭,因为眼泪会模糊视线,让她无法用最佳的状态来照顾少爷。
坚强的女人,从来没有哭泣的权力。
熊周的左胸有个拳头大的疤,这个疤,是个“捌”。
岚抚摸着这个“捌”,又想起了牢房里的日子,突然觉得能够在林中逃亡,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她痛恨九道山庄,她痛恨庄主的阴险,当初没有把自己杀死,而是留着她的贱命。
因为他知道,少爷一定会回来救人,而岚最终会成为少爷的羁绊,成为少爷唯一的弱点。
然而少爷纵使看清楚了袁家的意图,仍旧毅然将自己带在身边,最终如愿的让岚,成为了自己致命的弱点。
她不敢点灯,没有灯,也没有火折子,更没有干燥的柴禾,少爷嘴唇死白,全身冷得直颤抖。
她曾经听少爷说过,那些大家闺秀会偷偷看一些情爱杂书,书里主人公昏迷发冷,女子就应该脱掉衣物,用自己青春热血的身体来温暖男人。
她也想,但她不能,因为会碰到少爷的伤口。
最后,她终于发现,少爷身上,唯一不会牵扯到伤口的地方,就是他握剑的手。
所以,她将少爷的手,放进了自己的胸脯,希望能够为少爷带来一丝温暖。
这个时候,她真羡慕袁红侠,羡慕那个妖娆的老板娘,因为她们的胸都很大,应该能够让少爷的手更温暖。
到了后半夜,她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应该担起责任来,所以她拿起了桌面上的剑。
她恋恋不舍的将少爷的手轻轻拿出来,而后抱着“水鱼”,冲进了雨幕之中。
熊周做了一个梦,梦见咱家的小岚岚终于长大了,不是年纪大了,是真的“大”了。
然后他笑醒了,然后又差点痛昏过去。
外面阳光很刺眼,但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因为他记得每一次直视太阳,刺出手中长剑的画面。
他闻到一股烤肉的味道,挣扎着起了床,走到屋檐下,看到岚正在烤着一只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动物。
“水鱼”就倒插在火堆旁边,上面的血迹已经干涸,岚身上全部是泥水和鲜血的混合物,衣服早已成了碎布条,熊周甚至看到她后背上那一道“彡”形伤痕。
岚看着熊周已经醒来,满脸的喜悦,将熊周搀扶着坐下,连忙回到火堆前,因为害怕会把这只狗烤焦。
这个连鸡都不敢杀的少女,头也没有回,朝她的少爷抱怨道:“少爷,这条狗好凶的”
熊周嘴唇翕动了几下,话没说出来,全部往上涌,将泪腺之中滚烫的液体不断往外推,而火堆上的那头雄狼,滴滴答答的流着金黄的油。
“少爷,别人都说狗肉邪气,咱们吃一点点就好了,岚下次给少爷掏鸟蛋吃。”
“嗯。”
这是熊周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虽然是他最讨厌吃的,狼肉。
岚实在太累,用雨水清洗了之后,缩在熊周的大腿上,很快就睡着了,嘴角还带着笑容,或许正在高兴,因为自己终于可以照顾少爷而开心。
“水鱼”薄若蝉翼,放在火上没多久就变得通红,就像城中大户装点窗格的西洋红琉璃。
熊周将“水鱼”用力压在伤口上,嗤嗤嗤的声音很细微,但他却仍旧担心会打扰岚的梦。
这是逍遥子最后的一个秘密据点,也是熊周送他离开的地方,这个男人总是嘱托熊周,说自己活得不好看,但一定要死得洒脱,坚持要将自己的骨灰撒到他心中那个地方。
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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