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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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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不好意思,而是为这件事中的虚荣炫耀窘迫。

说得更明白一些,就是她知道夏普夫人和罗丽莎怎么想的,觉得那真是既幼稚又虚荣…然后替人尴尬的毛病就犯了。

等到队伍开始向圣恩大教堂移动,又过了一会儿,薇薇安才慢慢平复了心情,可以以平常心走过这段已经很熟的路了——每个礼拜都要走一次路,真是闭着眼睛走都可以顺利走完了。

一路上也没什么事,唯一称得上‘意外’的是,遇到了一群从济贫院出来的孩子。他们由济贫院的人领着,几位年老的修女跟随,还有人举着木牌,似乎是去附近广场募捐的。

济贫院出来的孩子很好认,他们都穿着济贫院提供的衣服,款式统一还在其次,关键是不合身。

济贫院会为住进来的女人孩子提供衣服,不过一般都是准备布料让女人们自己做,这样省钱。孩子们不会做,就由母亲代劳,没有母亲的则由其他的女人帮忙。

原本这样衣服应该是合身的,但问题是清洗的时候又是混着来的,也不允许绣上名字做区分,大家也只能拿到哪一件就穿哪一件了。

据说这样是为了最大效率地利用那些衣服,这样一来谁都可以穿。

薇薇安下意识避开了去看这些济贫院出来的孩子,就像大多数人都会吃肉,却没办法动手屠宰一样,‘见其生,不忍见其死’…说的明白一些,就是她有恻隐之心,不忍心去看。

那些济贫院的孩子都穿着不合身的衣服,在寒冷的冬天,他们似乎是将自己能找到的衣服都穿到身上了,但依旧看起来单薄。薇薇安甚至能看到夹层中露出的报纸,这应该是为了御寒想出来的办法,薇薇安在此时很多穷人身上都见过。

还有那些孩子们的脸,也是真正字面意义上的‘面有菜色’,青白色,饿的半死的样子。还因为脚下的鞋子不合脚,走的拖沓、小心翼翼——薇薇安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搞到的鞋子,有的人穿着的是拖鞋,有的人则明显是女靴,为了能让脚挤进尖尖的靴头,靴尖甚至被割开了。

衣服济贫院会发,但鞋子好像不是救济物品,所以他们是能得到什么鞋子就穿什么。很多都是捡的,双脚都不成套(此时的鞋子因为工艺和材质等问题,穿着穿着掉了,很常见。如果人群拥挤一些,鞋子遗失了也不奇怪)。

薇薇安不至于因为自己生活越来越好,看到这些孩子就羞愧,但不好受的感觉确实是更强了。

也因为薇薇安的这种复杂心情,她没有注意到一路上走来,不少人的围观。其实注意到也没什么,女子学校的学生们排队去教堂做礼拜,经常就是引人注目的。街头小贩或者普通行人习惯了也就不以为然了,但同龄的男孩女孩始终很有兴趣,愿意每次都来看。

“是后街女子学院的学生!”

“就是那些‘淑女’嘛!迪克说过,说他以后一定要娶一个淑女做妻子!”

“领头的那个真漂亮!还是金头发蓝眼睛呢!”

“后面的也都漂亮,瞧她们的外套…嗳!她们居然穿着长筒袜。”

小女孩的裙子可以不那么长,基本都是露了脚踝,低年级的还有能露出小腿的,所以能看到里面穿的长筒袜。虽说这个年代女性穿长筒袜更像是‘必须’,毕竟不许穿长裤,腿部要保暖就得长筒袜了。但实际上穷人是很难穿上长筒袜的,长筒袜作为袜子容易磨损,换新的价钱也不便宜呢!

“你说,我去买一条上好的丝绸围巾,能让她们中的一个成为我的女人吗?”说话的是一个12、3岁的孩子。

其他的同伴听他这样说,都嘲笑他:“喂,罗宾!这可不是你哥哥平时献殷勤的那些女人,一条丝绸围巾可搞不定!”

他们基本都是街头小贩的孩子,未来大多也是要做街头小贩的。他们不会费心娶一个正经的妻子一起生活,但往往很早就有自己的女人了,这个‘很早’一般是14岁左右,因为这往往是他们开始自己做生意的年纪。

这个叫‘罗宾’的孩子还没有相关经验,但看的很多了,就脱口而出了——找一个年纪差不多的姑娘成为自己的女人并不难,‘传统’是送一条丝绸围巾。姑娘们兴高采烈地收下了,事情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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