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招呼完靳恩亭,老板才注意到一旁的程新余,眼里飘过一丝讶色。不过转瞬即逝。
他语气和蔼,“姑娘,你吃什么?”
程新余抬头看菜单,快速浏览一遍,正打算回答,不料却被人抢了先,“她跟我一样。”
话音稍落,他又马上补充一句:“王叔,她螃蟹过敏,她的那份别加蟹肉。”
王叔“嗳”了一声,细细打量着程新余,眼神充满了怜爱。
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两人一同坐下。
靳恩亭坐得很随意,懒洋洋地靠着椅背,温声开口:“馄饨好吃吗?”
像是朋友间在拉家常,亲和随意。
程新余睁着一双大眼睛,眼里流出不解,“都没吃呢!”
靳恩亭:“我是说你从我家顺走的那盒馄饨。”
程新余:“……”
味蕾被回忆唤醒,脑子里全是馄饨的鲜香,她连连点头,“很好吃!”
靳恩亭难得的露出了笑意,“我妈跟王叔学的手艺。”
难怪那么好吃,敢情是拜了师呐!
“我从小跟着我妈吃他们家的馄饨,三十多年了,味道从没变过。”
一家小小的馄饨店,几代人的坚守,还能不改初心,不变味道,这太难得了!
馄饨油亮油亮的,冒着热气,像是一只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紧挨在碗里。皮薄馅大,晶莹剔透,葱花都撒得比别处好看。
程新余咬了一口,馅料就是普通的猪肉和芹菜,外加一点香菇和胡萝卜,并无神奇之处。可那味道却是鲜香十足,刺激着味蕾,让人欲罢不能。
她眯起眼睛,表情享受,“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馄饨!”
靳恩亭坐姿闲散,右侧方的一截暖光直直打过来,照在他脸上,冷硬的轮廓柔化下来,温和而从容。
受她感染,男人的眼角眉梢不禁现出一点笑意。
他发觉自己很喜欢和程新余一起吃饭。她对美食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心,什么都不挑,来者不拒。可每一样食物落进她嘴里,她都能吃得津津有味的。她给了食物应有的尊重,最大程度的发挥了它们的使命。
不止在吃食方面,其他方面她也不怎么挑。每天穿最简单的衣服,住简陋的出租屋,通勤靠打车或者自己蹬小黄车,全身上下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连一个大牌包都没见她背过。
她不拜金,也不虚荣,物欲很低,活得简单又知足。
他突然觉得她其实很好养活。谁当她男朋友想必会特别轻松,不用绞尽脑汁给女朋友买这买那。
她那个前男友委实没眼光。这么好打点的女朋友都不要。
馄饨分量很足,一大碗下搜刮完,程新余的肚子鼓鼓囊囊的。
靳恩亭提议去附近走走,消消食。
两人沿着枝白路慢慢往回走。
几场春雨过后,枝白路的樱花已经谢了一大半。来打卡拍照的人自然也就少了。
这个点,这条路难得空旷,没有那么多的车辆,也没有那么多的人流,三三两两几个人在悠闲遛弯。
午后刚下过小雨,空气里充斥着淡淡的花香和一点尘土的味道。
两人并肩而行,步调不疾不徐。氤氲的灯光斑驳地落在肩头,拉出平滑流畅的线条。
夜风涌动,男人的风衣衣摆不经意地擦过女人的白裙。裙摆上点缀一圈粉色小花,恰如程新余脸颊的颜色,粉嫩动人。
靳恩亭侧头看她,眼里是满溢而出的柔情,他自己竟分毫不察。
春夜的路越走越长,漫无止境。
程新余平心静气,心中有新芽破土的期待。
“春夜知道,你在陷进去。”【注1】
——
晚上自然是在程新余家留宿。
靳恩亭轻车熟路的从鞋架上取了自己的拖鞋套上。
程新余刚放好包,就被人从身后抱住。男人低下头,灼热的吐息萦绕在颈项耳垂之间,烫着她的皮肤。
说出的话更是挠人心神,“程新余,我想你了。”
程新余心想靳恩亭真是一个合格的泡友。哪怕违心,他也毫不吝啬自己的表达。
半个月没见,浓烈的情愫排山倒海,席卷而来。不知是小别的缘故,还是从心底衍生而出的危险信号在作祟,像是有什么东西勾着他们,两人都有些心痒难耐。
程新余不知该如何回答。
她在他怀中转身,双手搭上他脖子,主动去亲他微凉的嘴唇。
她用自己的行动来回应他。
底层社畜日复一日,琐碎单调的生活,程新余早已被磨的心如止水,可以说是麻木。她需要这份难得的温暖和刺激。即使她很清楚它并不长久。
她现在就是在高空走钢丝,自知十分危险。在失足掉落,粉身碎骨之前,她必须竭尽所能抓住这一切。
——
窗户没拉严实,有夜风顺着这点缝隙溜进室内,敞起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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