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 / 3)
没有那个管理的能力。而且……而且,朗哥把房子都买在这里了,我们还新养了一只阿拉斯加,我觉得我真的没办法去s市。”
“……切。”任絮絮本来听得也很认真,听到后面忍不住哼了一声:“我看你说这么多,最后这句话才是真的原因吧。”
黎江也倒不争辩,只是对着她有点腼腆地笑了一下:“师姐,我没办法嘛。”
他说这句话时,虽然听起来语气像是无奈,可那眉眼弯弯的模样却分明又有点幸福和憧憬。
任絮絮知道,别的都好说,但只要一提到谢朗,那就是很难有商量了。
她潇洒地耸了耸肩,干净利落地说:“那行吧,听你的。不过小也,我还是得和你说清楚,我不是高估你、更不是因为和你熟才想找你。我是做生意的人,做事喜欢一码归一码,看重你,是因为你有那个能力。你刚才说什么,‘客人’对吧,这就对了,教高端私教舞蹈课的,如果把顾客真完全当成学生,就是本末倒置。顾客就是顾客,服务就是服务,别的一切都可以慢慢来,但是服务意识其实很难得。我自己也跳舞、还认识那么多舞蹈生,但是在我这,只有你是被所有顾客都给过最高评价的——小也,这是天赋,知道吗?”
她说到这里,似乎觉得有必要补充一句:“你别觉得我这么说太直接,好像没太看重你的专业素质,或者把你放得太低了。但事实就是这样,收那么高的费用,无论什么行业,都得拿出干服务业的态度才能赚到钱。”
“师姐,我明白。没事的,我不觉得服务业有什么不好的。”
黎江也笑了,他从地上站起来,然后走到任絮絮面前微微弯下腰,伸出手:“要学向日葵,向日葵向太阳鞠躬。”
“什么?”
任絮絮愣了一下。
“这是《美丽人生》里的台词。里面还有一句,我也很喜欢:服务是提高自我的艺术,上帝为人服务,但上帝不是下人。”黎江也的笑容很温和,他仍然保持着那个邀请的手势:“来,师姐——我们跳一会。”
任絮絮摇了摇头,但还是笑了。
那是有点遗憾的笑,她时常会有这样的明悟——
任絮絮记得前两年她情绪出了一点问题,但是吃的药会导致发胖,那是她最沮丧的时候。
芭蕾舞者对体重没办法不在意,因为当男舞者无法轻松地把她托举起来的时候,练舞的难度会徒然变高、舞步也会走样,脾气再好的人练久了、感到疲惫的时候也会有所抱怨,旁人是没办法想象那种被男舞伴抱怨发胖的痛苦和压力的。
而黎江也天生身材纤细漂亮,肌肉却不那么发达,作为芭蕾男舞者,这其实是非常大的缺陷,这么多年没做过领舞也是因为这一点。
但那段时候,黎江也却是那个唯一一个陪她在深夜熟悉舞步的人,唯一一个不是她的正式舞伴,却还是不厌其烦地把她一遍遍举起来的人。
“师姐,你跳得很美。”
那是那段时间他最常说的话。
所以那么多客人喜欢黎江也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事。
因为他使人感觉愉悦。
那不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就能带来的肤浅的愉悦,那也不是服务的本意,和他相处是一种更深度的、更美好的、充满安全感的享受。
任絮絮随手把长发扎了起来,然后自然地拉过黎江也的手,就这样沉浸在舞步中,像他们无数次练过的那样。
“师姐,我其实很羡慕你。”
舞步渐渐放缓,在任絮絮旋转的时候,黎江也忽然说:“你真的很会做生意、很会赚钱,褒义的,真的。”
“你不懂。”任絮絮跳得冒了汗,但却格外神采飞扬:“你得足够喜欢钱、要喜欢得不行、喜欢到你的皮肉和骨头里面去,才能会赚钱,知道吗?”
她被黎江也高高举起,像是一只向天飞去的天鹅,伸长的手臂绷紧,露出了上面的刺青,那是四个简短的英文单词:
be rich,be free
黎江也看那刺青看得出了神。
过了一会,他笑着说:“明白了,要像我喜欢朗哥那样喜欢。”
……
谢朗是晚上十点多来日料店接黎江也的。
其实那个时间点多少有些微妙,正好卡在黎江也和任絮絮刚好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很明显他根本就没打算一起吃饭。
任絮絮和谢朗是在前台才不经意地打了个照面。
日料店里的光线本来就打得昏暗,而谢朗仍然习惯性地站在阴影里,他身材高大,站姿出奇得板正,远远看上去有种森然冷峻的气势。
每次看到谢朗,任絮絮都觉得他实在是个温度很低的人。
谢朗看到她没先开口,但微微点了点头。
他神情很客气,一双漆黑狭长的眼睛里,却有种微妙的、审慎的观察在里面。
要让任絮絮说,谢朗的眼神总让她想起小时候在军区看到的警犬——戒备、防范,但又克制得充满了纪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