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阿树死了,我不能让他失望。”(2 / 3)
你就像个小姑娘,你知道吗?黄花大姑娘,头发被人碰一下就发火。”
黑泽阵受不了邦斯马满嘴跑火车,站起身,离开了包厢。
十八岁那年,黑泽阵获得了代号,琴酒。
邦斯马咂了咂舌:“这个代号,让老师我很没面子啊。”
黑泽阵哼了一声。
“好了,小子,”邦斯马把手搭在黑泽阵的肩膀上,“你十八岁了,我带你去见见世面。”
黑泽阵长高了很多,已经超过了一米八,甚至比邦斯马还要高一些,头发也留到了后腰。
但邦斯马还是叫他小子。
小子。
臭小子。
笨蛋。
“你不信任我。”黑泽阵帮邦斯马包扎伤口,他们已经成了固定搭档,经常一起出任务。这次出任务,情报没收集好,他们陷入了包围圈。两个人背靠着背冲出去,但邦斯马并没有把后背完全交给黑泽阵,他侧着站在黑泽阵的身后,时不时看一眼黑泽阵,导致他被子弹打中。
邦斯马一腿曲起,一腿盘着,坐在地上。他裸着上半身,叼着烟,没有看黑泽阵。
“组织里哪有人会全然信任对方。”
烟雾缭绕中,邦斯马淡淡说道,语气不像以前那样玩世不恭。
过了一会儿,邦斯马又开始嬉皮笑脸:“而且,你小子以前不总嚷嚷着要杀了我吗?”
黑泽阵缠绑带的手一紧,扯动了邦斯马的伤口,他倒吸一口冷气,拍掉了黑泽阵的手。
“臭小子,你要疼死我啊。”邦斯马嘀咕着低下头,看着腰部的伤口。
他们是师生,是搭档。
是仇人吗?
他们是仇人。
因为邦斯马是卧底。
所以他才不愿教他。
所以他才不好好教他。
所以他才看他不顺眼。
所以他才总是揍他。
所以他才不信任他。
所以他才担心他会杀死他。
黑泽阵追着邦斯马上了天台,邦斯马左看右看,发现无路可退,只好被黑泽阵逼到墙角。
“没想到是你第一个找到我。”邦斯马说。
黑泽阵举着枪,没说话。
他们相处了整整六年,作为师生,作为搭档。他当然会是第一个找到他的。
“唉,”邦斯马长吁短叹起来,“我当年说你什么来着?白眼狼,我没说错吧?早知道当时不去救你了,甚至就不应该教你,真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你是叛徒。”黑泽阵开口了,声音嘶哑无比。
邦斯马盯着黑泽阵的眼睛:“我是卧底,你才是叛徒。”
“我不是叛徒。”黑泽阵说。
“你可以是叛徒。你在孤儿院,被要求杀你的朋友,你不恨组织吗?你不想反抗吗?你不想逃跑吗?你现在有资本了,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对抗组织呢?”
黑泽阵的嘴唇颤抖了一下,他想起阿树,想起真绪,想起十二岁那年失败的起义。
六年了,他越来越少回忆起那段时光。
趁着他犹豫,邦斯马一个手刀劈向黑泽阵的手腕,去夺他的枪,黑泽阵一脚踢向邦斯马的下巴,两个人缠斗起来,一开始是站着的,后来倒在地上,甚至使出了地面绞杀。
最后,黑泽阵还是制住了邦斯马。
邦斯马气喘吁吁:“好吧,你赢了,琴酒。”
琴酒。
这是邦斯马第一次叫他的代号。
琴酒。
黑泽阵看向邦斯马,邦斯马也看着他:“怎么?你下不去手吗?你不是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杀得了吗?你不是从小就嚷嚷要杀了我吗?”
黑泽阵拿着枪的手颤抖了一下。
是啊,他杀死了真绪。
所以,他也会杀死邦斯马。
他的枪口移向邦斯马的心脏,而邦斯马看着黑泽阵,说出了最后的遗言。
“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吗?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如果有一天我身份暴露,你会亲手杀了我,不顾任何情分。”
这句话说的实在太过了,而邦斯马继续说道:“我知道你就是这么一个人,你就是一匹孤狼,身边不会有任何人留下,一定是这样的,我看人很准的。”
“不是这样的。”黑泽阵冷声说道。
“那你要杀了我吗?琴酒?”
要杀了他吗?
黑泽阵看着邦斯马。
放了他,和他一起成为叛徒,被组织追杀。
那他走到现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真绪,不是白死了吗?
琴酒扣动了扳机。
从此以后,叛徒必须死。
如果两个人搭档,一个是叛徒,就由另一个亲手杀了对方。
这个规矩,从他开始。
不是师生,不是搭档,是仇人。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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