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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阿树死了,我不能让他失望。”(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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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像个小姑娘,你知道吗?黄花大姑娘,头发被人碰一下就发火。”

黑泽阵受不了邦斯马满嘴跑火车,站起身,离开了包厢。

十八岁那年,黑泽阵获得了代号,琴酒。

邦斯马咂了咂舌:“这个代号,让老师我很没面子啊。”

黑泽阵哼了一声。

“好了,小子,”邦斯马把手搭在黑泽阵的肩膀上,“你十八岁了,我带你去见见世面。”

黑泽阵长高了很多,已经超过了一米八,甚至比邦斯马还要高一些,头发也留到了后腰。

但邦斯马还是叫他小子。

小子。

臭小子。

笨蛋。

“你不信任我。”黑泽阵帮邦斯马包扎伤口,他们已经成了固定搭档,经常一起出任务。这次出任务,情报没收集好,他们陷入了包围圈。两个人背靠着背冲出去,但邦斯马并没有把后背完全交给黑泽阵,他侧着站在黑泽阵的身后,时不时看一眼黑泽阵,导致他被子弹打中。

邦斯马一腿曲起,一腿盘着,坐在地上。他裸着上半身,叼着烟,没有看黑泽阵。

“组织里哪有人会全然信任对方。”

烟雾缭绕中,邦斯马淡淡说道,语气不像以前那样玩世不恭。

过了一会儿,邦斯马又开始嬉皮笑脸:“而且,你小子以前不总嚷嚷着要杀了我吗?”

黑泽阵缠绑带的手一紧,扯动了邦斯马的伤口,他倒吸一口冷气,拍掉了黑泽阵的手。

“臭小子,你要疼死我啊。”邦斯马嘀咕着低下头,看着腰部的伤口。

他们是师生,是搭档。

是仇人吗?

他们是仇人。

因为邦斯马是卧底。

所以他才不愿教他。

所以他才不好好教他。

所以他才看他不顺眼。

所以他才总是揍他。

所以他才不信任他。

所以他才担心他会杀死他。

黑泽阵追着邦斯马上了天台,邦斯马左看右看,发现无路可退,只好被黑泽阵逼到墙角。

“没想到是你第一个找到我。”邦斯马说。

黑泽阵举着枪,没说话。

他们相处了整整六年,作为师生,作为搭档。他当然会是第一个找到他的。

“唉,”邦斯马长吁短叹起来,“我当年说你什么来着?白眼狼,我没说错吧?早知道当时不去救你了,甚至就不应该教你,真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你是叛徒。”黑泽阵开口了,声音嘶哑无比。

邦斯马盯着黑泽阵的眼睛:“我是卧底,你才是叛徒。”

“我不是叛徒。”黑泽阵说。

“你可以是叛徒。你在孤儿院,被要求杀你的朋友,你不恨组织吗?你不想反抗吗?你不想逃跑吗?你现在有资本了,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对抗组织呢?”

黑泽阵的嘴唇颤抖了一下,他想起阿树,想起真绪,想起十二岁那年失败的起义。

六年了,他越来越少回忆起那段时光。

趁着他犹豫,邦斯马一个手刀劈向黑泽阵的手腕,去夺他的枪,黑泽阵一脚踢向邦斯马的下巴,两个人缠斗起来,一开始是站着的,后来倒在地上,甚至使出了地面绞杀。

最后,黑泽阵还是制住了邦斯马。

邦斯马气喘吁吁:“好吧,你赢了,琴酒。”

琴酒。

这是邦斯马第一次叫他的代号。

琴酒。

黑泽阵看向邦斯马,邦斯马也看着他:“怎么?你下不去手吗?你不是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杀得了吗?你不是从小就嚷嚷要杀了我吗?”

黑泽阵拿着枪的手颤抖了一下。

是啊,他杀死了真绪。

所以,他也会杀死邦斯马。

他的枪口移向邦斯马的心脏,而邦斯马看着黑泽阵,说出了最后的遗言。

“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吗?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如果有一天我身份暴露,你会亲手杀了我,不顾任何情分。”

这句话说的实在太过了,而邦斯马继续说道:“我知道你就是这么一个人,你就是一匹孤狼,身边不会有任何人留下,一定是这样的,我看人很准的。”

“不是这样的。”黑泽阵冷声说道。

“那你要杀了我吗?琴酒?”

要杀了他吗?

黑泽阵看着邦斯马。

放了他,和他一起成为叛徒,被组织追杀。

那他走到现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真绪,不是白死了吗?

琴酒扣动了扳机。

从此以后,叛徒必须死。

如果两个人搭档,一个是叛徒,就由另一个亲手杀了对方。

这个规矩,从他开始。

不是师生,不是搭档,是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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