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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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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反应过来,那坛酒,果然是宝贝!

不光是张老板,那盗酒的王麻子和周海,心里也怀疑,张老板媳妇那婆婆会有这般造化,或许是那坛酒的功劳,王麻子登时后悔得不行,若早知这酒如此厉害,他拿去献给贵人,难道不比用来抵债更强些?

招贼

周海想想这事,也揪心的厉害,各种后悔莫及,不过他胆子小,想过也就罢了。

王麻子却是很不甘心。

他这辈子爹娘早逝,没娶上过媳妇,也没儿女,一辈子注定了就是街边一滩烂泥,若是从没得到过改变的机会,那到还能将就着混日子,但这次,荣华富贵似乎就在他手头过了一遍,偏他一不注意,愣是让这富贵荣华又从手指缝里头漏走了,让他如何甘心?

王麻子一咬牙,就又盯上了林枫。

既然林枫能拿到一次那宝贝,自然就有可能拿到第二次。这一次他会十分慎重。

却说林枫家里招了贼,竟弄丢了从‘顾记’带回来的蛇血酒,他可是吓了一跳,后怕不已。

这日来‘顾记’吃饭,就不免说起这事:“哪来的笨贼,连口喝的都要偷,还是买吃食之后的赠品。”

毕竟是赠品,虽说是顾厨亲手所制,但林枫可真没当那酒有什么稀奇之处。

他这几日买蛇肉吃,因着买得多,又答应顾湘做个什么‘模特’,让顾湘请画师把他吃用美食的模样画在画卷上悬挂,顾记这边还给他打了大折扣,统共花了有四两多银钱。

这笔开销不老少,他一个月零用也不过二两而已,但林家虽是乡下人家,家里却是有田地,有买卖,家境殷实,到底与寻常百姓不同,这还不足五两银,在普通百姓那儿大约是笔巨款,在他这里,也不过稍稍肉痛而已。

四两银买东西获得的赠品,在林枫看来,最多也就是值个十几文,甚至几文而已。

可怕的是,对方竟用了蒙汗药。

“这幸亏是只偷了一坛酒,要是再做出点别的事来,那还得了!我早跟我爹和我大哥他们说,家里应该养几个健仆,不能仗着离京城近,村里又多是知根知底的乡亲就疏忽大意,他们就是不听,总说乡下人家用不着那么矫情,养什么家丁护院。”

“我们家好歹也有些钱粮,可平日里连个长工都没雇,不过农忙时雇上几个短工便罢了。”

一众食客都把这当乐子看,笑得不行。

顾湘莞尔,一边看着秋丽把林枫定的肉火烧递给他,一边笑道:“那林小公子你可亏大了,不是告诉过你,我送你那坛酒是福利,千金不换。”

林枫:“……”

听顾厨这般说,他可是越发窝火的厉害。

这日夜里,顾湘就听小柿子在门口哼哼唧唧地叫唤了好几声,好在没一会儿便没了动静。

顾湘半睡半醒间,脑子里就盘算了下小柿子的年岁,怎么算也还没到成年的时候。

不过也许吃得好,发育得好,哪怕年纪还小,却开始想媳妇了?

只她上哪里去给小柿子寻摸个好媳妇来?这事,终归还得拜托给黑白花大可爱。

可惜小柿子的娘亲不在,否则,靠它娘亲到更靠谱些。

黑白花的确是狗中一霸,似乎已成了周围人家狗中之王,整条街上别管是家养的,还是外头跑的野狗,见到黑白花都是夹着尾巴,一声都不敢吭,就因为这个,左邻右舍里养狗的人家,还联合起来‘敌视’了一把‘顾记’。

不过老狗他们凶神恶煞的,这点‘敌视’刚成型没多久,又默默自己就溃散掉了。

顾湘都是事后许久才发现了这点不妥。

黑白花认识的那些狗子们,以街头的野狗居多,到不是说它们不强悍不聪明,只是和小柿子它娘的交际圈比,到底是差得多。

顾湘养小柿子,不亚于养儿子的,在这上头,她也不敢说她就丝毫都没有门户之见。

若是小柿子自己中意,那别管什么样的狗子,她也不会去棒打鸳鸯,但若是要可以做选择,顾湘自然也想给小柿子挑选相貌漂亮,性格也好的好伴侣。

她蒙着被子美美地睡着觉,任由思绪信马由缰,睡时一点也不觉得她这种儿子还未成年,就挑挑拣拣地开始愁媳妇的举动有什么不妥的,第二日清晨,顾湘醒过来在床上拥被而坐,默默捂住脸,哭笑不得。

得亏她想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绝不会让外人知道,否则真是半点脸面都剩不下了。

顾湘叹了口气,坐了半晌,竟不见雪鹰过来叫她起身,不由有些意外。

“秋丽?”

她干脆自己爬起来,推开窗户向外眺望,一眼望去,就见家里的小丫鬟们全都聚在游廊上,谁也没干活,都垫着脚张望,她也赶紧穿上衣服,不顾洗漱,便过去看。

顾湘目前住梧桐苑的西厢,院子不大,只种了几棵梧桐树而已,此时雪鹰带着几个小厮,把老狗,二木等人支使地团团转,举目望去,雪鹰正把一颗颗的,打造得锃亮的铁片,铁钉往院墙上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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