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1 / 3)
陶南风发现自己来到一个陌生世界,左右观察之后长吁了一口气:还好,不是末世。
四下里一片白茫茫,只看到一本金光灿灿的书浮在空中。
走近一看,封面上有十个黑乎乎的大字《穿书七零之我才是主角》。
穿书、七零、我是女主?这莫名其妙的文名让陶南风一头雾水。慢慢走近,无风自动,书页开始缓缓翻动。
“陶悠第一次见到陶南风,她穿着一条淡绿色泡泡袖连衣裙,裙角绣着一只小黄鸡的,漂亮得就像百货商店玻璃橱窗里的洋娃娃。
那个时候陶悠想,这一切……都可以是我的。
大学教授陶守信,儒雅、有礼、温和、尊重人,见到陶悠时微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在她掌心放上一颗糖,微笑着说: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那个时候陶悠就在想,这才是我想要的爸爸!
不是那个一下班就喝酒吹牛的爸爸,不是那个一喝酒就发疯的爸爸,不是那个穿着满身机油味工装服的爸爸,也不是那个只知道扯着自己辫子骂赔钱货的爸爸。
终于,牵着母亲的手走进江城建筑大学教授楼,陶悠心里想: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会比那个娇气的陶南风更爱爸爸、更懂事、更招人喜欢,我……才是陶家的主角!”
陶悠、陶南风、陶守信!
这竟然是一本书?我与家人的名字竟然出现在一本书里?
一阵金光闪耀,陶南风眼前一花,整个人陡然被抛出这个白茫茫的世界。
窗外晨曦微露,天亮了。
一整天,陶南风都有些心事重重,在修路队干活显得魂不守舍。萧爱云担忧地看着她:“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陶南风抬眸看向萧爱云:“我们有没有可能生活在一本书里?”
萧爱云愣了一下,忽然大声笑了起来:“太虚幻境?你是读红楼梦读糊涂了吧?似梦非梦,似真似幻。”
萧爱云的笑声清脆,引来修路队队员的注目:“笑什么呢,萧知青,说来也让我们开心开心。”
萧爱云白了他们一眼,“嘁!”了一声。
修路队的人都哈哈笑了起来,挑的挑土、挖的挖泥,热火朝天中,有人领头唱起了劳动号子。
“太阳出来么,墩啊墩
小半边呀,火呀火火
挑起那黄土,墩啊墩
上山坡呀,火呀火火”
(改编自:湖北大冶方言民歌《打硪歌》)
朴实的语言、简单的音律、嘹亮的歌声,给了陶南风一份真实感。
不管是不是生活在一本书里,至少眼前这个尘土漫天的热闹工地、认真劳动的人们都是真实存在的。
或许,这只是梦境的另一种提醒,告诉她要小心陶悠,她充满野心,觊觎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明明她本姓王,却还妄想成为陶家的主角呢。
我和父亲,都不是傻瓜,我们……只是善良。
想到这里,陶南风微微一笑,撸起袖子,挑起一担黄泥,腰部微微发力,稳稳迈开步伐,加入到挑土的队伍之中。
泥尘飞扬,简单而重复的体力劳动让她的思想渐渐变得轻松,熟悉的暖流让全身上下充满力量感。因为五音不全,陶南风不敢扯开嗓子唱歌,只能悄悄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昂首走在这条渐渐平整的道路上。
接下来的日子,白天劳动,晚上做梦,书中故事一点点清晰起来。
1975年1月,寒气逼人。
当通往曲屏镇的道路最后一米铺成,与镇上马路相连时,所有修路队队员都扔开工具、帽子、外套……疯了一样欢呼起来。
“修通了!”
“我们的马路修好了!”
“秀峰山的路修通了——”
第一辆汽车披红挂彩开进秀峰山农场,停在场部空地,那长长的喇叭声引来所有农场职工的围观。
“我们秀峰山终于能通汽车了!”
“以后邮递员直接开车上来,天天都能收信、寄信。”
“我们的玉米可以用车拖下山,多方便!”
“再也不怕大雪封山了——”
是啊,再也不怕大雪封山,过年可以回家了。
陶南风站在人群之中,听到向北大声宣布:“三天之后,秀峰山与曲屏镇正式通车!”
雷鸣般的掌声、欢呼声响起。
陶南风双手背在身后,脑中闪过自己梦中所见。
陶悠是书中女主,而陶南风却是一名炮灰女配。
在报名上山下乡之后,陶悠察觉母亲意图,当冯清娥故意推她之时顺势摔倒,摔断锁骨。母女俩合演了一出戏,哄着涉世不深的陶南风同意下乡当知青,而陶悠顺理成章留校当了一名图书馆管理员。
命运就从这里开始发生变化。
书中陶南风没有带走母亲留下的玉扣,而是将它放在父亲书房抽屉里。
因为身体柔弱,书中陶南风在
↑返回顶部↑